○费尤祥 赵学雷
近日,“特种兵式旅游”爆火,盱眙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也开启了“特种兵式”执行。执行法官单军在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后,连夜出击,往返2000多公里,“闪现”陕西省咸阳市,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去年以来,该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改进执行方式方法,深化“联动、灵活、智慧、创新”举措,通过“四字”能动执行,夯实“公正与效率”,确保胜诉者权益。
多方联动“益”执行
日前,该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畅通了拒执犯罪追诉过程中的梗阻。这是该院多方联动、推进执源治理“益”执行又一成功做法。近两年来,在推进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盱眙法院注重促使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先后与县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涉房地产企业信用修复及被执行案件实质化解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涉房地产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此做法被省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专刊转发。完善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出台《网格员协助法院送达、执行工作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利用网格员辖区全覆盖、熟悉网格内居民社情民意的优势,提升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一年来,网格员协助提供执行线索600余次,协助执行案件100余件。与县人行形成《关于妥善处理破产程序中金融业务联动机制的意见》,与县工商联形成《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的意见》,在院内部也深化联动机制建设,制定了《关于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推进涉案款物清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案款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这一系列联动举措,给执行工作装上快跑之轮、起飞之翼,执结数百件“骨头案”。
机动灵活“议”执行
能动执行不仅要守住“法”的底线,而且要让执行“活”起来。为此,该院执行局采取灵活多“议”做法,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浪费社会资源。
今年初,在一起当事人双方均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灵活运用“活封”和宽限期,没有当场强制扣押被执行人企业正在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在现场等候一天后,最终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借款35万元现场给付,余款达成和解协议,使两家企业都得以渡过难关。
不久前,在办理盱眙某镇政府与某食品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中,资产拍卖后,买受人因受疫情封控无法正常发货,资金回笼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尾款未及时支付。承办人从净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提出尾款支付期限延长的建议,后买受人在延长的期限内支付尾款,现买受人在竞得的厂区内投产的企业已正常生产经营。这种做法为企业经营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也为县区闲置工业用地的回收利用提供了保障。
被执行人某公司向法院提出因纳入失信和限高导致企业经营存在困难,不利于企业恢复生产、有序偿还债务,希望法院沟通协调,能够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给予执行宽限期,移除失信黑名单。考虑到该公司存在恢复生产经营的能力,为避免因执行措施导致企业无法恢复经营而难以实现申请人权益,法院多次与申请人释明及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书面申请终结执行,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和限高措施得以解除。灵活执行方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企业资金正常流转,提前偿还了债务。
运用智慧“艺”执行
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掌握一定“艺术”,有的案件要快执,因为机会转瞬即逝;有的案件要慢执,因为给予宽限期才能执行到位。只有精准把握“快”与“慢”的辩证关系,才能确保公正与高效。今年7月初,在执行执结一起涉及某公司股权纠纷案时,执行局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从立案到结案,仅用48个工作日,一体推进立案、查控、约谈、评议、挂网、拍卖系列执行流程和各项工作,兑现申请执行人数百万元债权,体现了执行工作的“稳、准、快”。
规范《关于涉房地产企业信用修复及被执行案件实质化解的实施意见》,先后为盱眙海通置业有限公司等15家房地产企业实施信用修复,实质性化解涉房地产企业执行案件265件,得到省高院分管领导批示肯定。不久前,在执行一起欠款纠纷案件中,执行法官在收到立案材料和卷宗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采取了财产查控措施。同时,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经过承办人执行“艺术”的展现,被执行人当即到法院履行义务,案件执行用时仅7天,如此高效获得当事人的点赞。
开拓创新“易”执行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执行领域亦不例外。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今年5月,该院执行局从“易”出发,创新方式,整合资源,将执行事务中心升级为执行服务中心,集立案登记、材料接转、保全申请、信息查询、执行接访、司法救助等各项功能为一体,推行接待受理一体化、咨询答疑即时化、社会监督公开化的执行服务“三化”新模式,把执行工作从幕后推到台前,将执行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执行工作更阳光、便捷、高效、规范。自执行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受理执行案件2108件,办理信息查询、材料接转等事项性工作374件次,接听热线电话426次,来访接待335人次,有效解决了“执行法官人难找、案件进度不了解、案款发放不及时”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创新“易执行”项目。在执行程序中,除查封、扣押、冻结等传统执行手段外,探索直接交付、资产重组、委托经营等“易执行”措施,加快推进委托审计调查、依公证方式取证、悬赏举报等制度。在执行某企业与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时,运用“易执行”方法,通过打好“预罚款+司法建议”组合拳,成功扣划被执行人某公司应付款,同时协助申请人某企业完善产品销售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在柔性执行中延伸司法职能,为企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探索“执行+”模式。发挥辖区法庭身在基层与群众面对面特点,运用其特长助力执行。日前,申请人徐某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外出务工回村后,立即联系承办法官,希望法院能够及时出警控制被执行人。因李某某住在某镇,距离城区较远,承办人便与管仲法庭庭长胡迎阳联系,请他带人先行去控制。在管仲法庭协助下,成功将李某某拘传到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李某某当场给付1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一年来,执行局联合马坝、桂五、管仲三个基层法庭开展执行行动6次,执结案件39件,推动执行和网格化治理、法庭协助等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