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着案子到了法院还要折腾一番,没想到一分钱没花,不用开庭,我们就拿到了法院的司法确认书,这种纠纷解决的方式真的为我们老百姓解决了大问题。”近日,在红寺堡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多名调解员共同努力配合下,29民农民工的“烦薪事”得以解决,工人们纷纷向调解员表达着感激之情。
2023年,杨某承包了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某蔬菜大棚,并雇佣尹某等29名农民工从事除草、采摘等劳务。劳务结束后,杨某向尹某等农民工支付了一部分劳务费,下剩的15万余元劳务费未支付,多次找杨某索要一直无果,无奈诉至红寺堡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红寺堡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对于涉民生的案件,一律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与温暖。红寺堡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这29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对劳务费数额及事实均无异议,且标的额较小,符合诉前调解条件,遂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中心进行化解。
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耐心接待并记录了工人们的诉求并积极与杨某及代理人进行沟通协商,杨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要求延期支付,但双方就付款时间争议较大,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考虑到杨某的实际困难,调解员通过与双方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同意于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29名农民工工资15万余元,为便利各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红寺堡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并通过法院予以确认。(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