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广西柳州,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一女子刚提交完离婚诉讼书出门,就被丈夫打到在地,接着对方还用脚不停地狠踹女子的头部。暴力打人的男子,被赶来的法警使劲地拉到了一边,这才没有给女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据了解,该女子决意离婚,而男子不同意离婚,于是两人就此发生了口角。结果越说越激烈,男子一时间没控制住自己,就在法院门口打了老婆。
从视频画面可以看出,该男子使出了浑身的力气,狠劲地踹向女子头部,行为实在暴力,根本一点不顾夫妻情分。一名经过的法警见状,用胳膊从后面搂住男子的脖子,使劲地往一边拽他的时候,男子不仅没有配合,反而在死命地挣扎。
目前还不清楚,该女子到底是出于何种原因要离婚,可是从打人男子的行径来看,他平时在家里很有可能也霸道蛮横,是个一言不合便动手的家暴男。
从男方的角度来说,男子天生比女子力气大,有的夫妻看着妻子比丈夫强势,丈夫对妻子逆来顺受,其实那是因为爱妻子所以让着对方。如果真的动起手来,生活里没有几个女子是男人的对手。
视频里这个男子,对他的妻子毫无怜惜之情,不知道他内心中是有多么大的仇恨和不满,总之在那一刻都化作戾气,支配着他的脚狠狠地踹向妻子的头。
后来,那个女子坐在地上痛哭,应该也有受伤,幸好法警及时出现,制止了这场暴行,应该没有对女子造成致命伤害,否则这个男子就惹上大麻烦了。
男人是在法院门口动的手,可见他对法律根本就没有畏惧之心。当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法院还要着手了解实际情况,并对双方进行民事调解。
如果他是真心想要婚姻继续下去,就应该好好地利用这段时间自我反省,并且和妻子搞好关系。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他的态度良好,行为也能够让妻子安心,那么想必妻子也不会轻易的结束自己的婚姻。
可他倒好,二话不说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暴打妻子,不仅让妻子身体上受到了伤害,还让她在众人面前颜面尽失,心灵上也受到了打击。这种情况下不赶紧彻底的和他断绝关系,难道还要留着他吗?
可以说这个无知无畏的蠢男人,用自己的暴行彻底地堵住了妻子的退路,除非他的妻子天生是个受虐狂,否则肯定不会愿意和他继续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从女方的角度来看,此次被打,身心受到痛苦时,更证明女子的离婚的选择有多么正确。
女子会离婚肯定也知道丈夫有问题,不情愿,那么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在去法院的时候,不带上自己的亲戚或者朋友呢?
有人说可能是家丑不外扬,女子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痛楚,但是,在连人身安全都无法保全的情况下,真的没有必要死要面子活受罪。
这个时候的她,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和支援,也可以向自己身边的人求助。毕竟以自己一己之力,真的无法与这样一个男人抗衡。这件的事情有法警介入,在关键时刻帮她解了围,那么以后男子再动手呢?
这种在青天白日都敢打老婆的男人,如果他想继续纠缠,女人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依靠法律的保护还有周围人的帮助。
去年在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离婚登记四百多万对,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女性的自我觉醒和越来越独立。这说明婚姻里,如果男人不再给女人幸福安稳的生活,女人完全可以选择离婚以脱离苦海。
2019年颁布的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家暴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负有民事责任,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要负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但是情节还未构成犯罪的,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200元,或者予以警告。
如果家暴的情节特别严重恶劣,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难以修复的伤害,那么家暴者要负刑事责任,既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及侮辱、虐待、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等。
所以,在婚姻中,那些有打老婆恶习的男人须清醒一下,你的一拳一脚早已经不再是家事,而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都已经是新时代了,别再老古董一样地迷之自信:“我打我老婆天经地义!”
而且关于离婚诉讼案件,一旦涉及家庭暴力,法庭是可以直接越过调解进行判决的,所以说,不作就不会给自己埋雷。该男子暴打妻子可能是为了挽回婚姻,可是从他动手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婚姻就已经画上了句号。
人常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可是这样暴力倾向的男人如果不趁早离开,后果不堪设想!愿那些被家暴折磨的女人都站起来,用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