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19日消息,北京恒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处以人民币壹万(10000元整)罚款。
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恒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明皇蜡像宫院内店面门前进行路面修整,刨士等物料未密闭贮存,面积达8mi。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了上述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贴有现场照片的《证据照片(图片)登记表》和《询问笔录》为证。
北京恒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规行为。因此,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