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以其极强的
便利性、诱惑性和覆盖性
备受青年学子的青睐
不少在校大学生通过校园贷款平台
掉入校园网贷的陷阱
给自身造成了严重伤害
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
由莘庄工业区司法所制作的
这部普法短片
“拒绝校园贷,青春不负债!”
一起看看吧
01
【法律小贴士】
校园贷是什么?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金融机构或者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借贷时通常无抵押无担保,但一些借贷公司存在高利借贷的情况。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
理性消费,拒绝攀比
在校生要以学业为重,积累知识,切不可以铺张消费、资金周转等为理由进行网贷,严重影响学业的同时也加重家庭负担。理性消费,拒绝攀比。一定要根据自己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消费,防止因跟风或攀比而开销过多。
02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