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亮剑2023”提升执法效能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效。10月14日、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六支队一大队查处两起违法超限运输案件。
一大队根据举报信息,分别于10月14日22时、10月17日0时,在赤峰东收费站出口处发现嫌疑车辆。经现场勘测与调查发现,嫌疑车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均存在车货总宽度超出认定范围情况,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认定两辆嫌疑车辆为违法超限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两辆车分别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消除违法状态。
下一步,一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
撰稿:刘欣然
编辑:郭清华
初审:林正阳
复审:王爱萍
终审:孙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