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啵米迪服饰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被处罚 【广东】佛山市啵米迪服饰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被处罚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啵米迪服饰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商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啵米迪服饰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4MA4WLQ9M6F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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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佛禅祖市监处罚〔2023〕15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商品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2023年8月3日开始,当事人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文庆路田园街15号1楼之二加工生产童裙(商标:啵米迪),至2023年9月19日止共生产170条童裙(商标:啵米迪),每条生产成本12元,每条销售单价是15元。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23年8月8日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童裙(商标:啵米迪)进行抽验。2023年9月6日,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F23-JJ0158T)结果显示: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童裙“纤维含量”、“绳带要求”和“产品使用说明(标识)”项目不符合FZ/T73045 -2013、GB31701-2015和GB/T52964-2012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至2023年8月7日被我街道办事处查获时止,当事人生产的上述童裙(商标:啵米迪)销售了169条,销售金额为2535元,扣除生产成本2028元,获得507元的利润;库存1条,货值15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检验不合格的童裙(商标:啵米迪)46条; (二)罚款2550元; (三)没收违法所得372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5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37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7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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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21 14:15:12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