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充分利用调解措施,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为被执行企业解困,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某家电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未主动履行,家电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执行案款。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企业经营问题未发现的可供执行资金。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企业所在地调查确认,发现被执行企业所有的部分机器在别处某工厂暂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督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企业以三台机器。抵债履行了给付内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为被执行企业创造便利条件,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服务者、守护者,为企业更好的发展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