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危害极大
作为营运车司机
承担着比非营运驾驶人更多的责任
酒后驾驶更是危险翻倍
时刻威胁着他人的人身安全
10月11日晚21时10分,安顺交警在平坝区台泥水泥厂附近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蒙某满身酒气。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
且该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运车辆
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
驾驶人蒙某告诉民警:自己中午时和几个朋友聚餐时喝了两杯白酒,到了晚上感觉头脑清醒没有啥事儿,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从安顺黄腊前往平坝水泥厂拉水泥,没想到还是被查处了。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就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作为一名营运车辆驾驶人
竟敢踩酒后驾驶这条红线
饮酒后开车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更为严重
最终民警依法对蒙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8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安顺交警提醒您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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