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肖飒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部分影院实施分区售票#话题近日在网络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目前,国内已有多家电影院对观影座位实行“分区售票”,比如在北京,电影院设置的价格差一般在5元左右,高的则能达到10至20元不等。
有消费者质疑分区售票的做法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其实,从影院作为商事主体的角度来看,影院座位分区定价肯定是合理的。从消费者角度来看,习惯了以往的统一票价,面对现在的分区定价,心理上多少可能有些难以接受。实际上,这是一个需要厘清商业经营策略与消费者权益边界的问题。一方面,影院作为经营者,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尝试不同的商业策略。另一方面,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也需要得到保障。而通常情况下,一些商业策略的转变可能会形成对消费者权利产生威胁的表象,因此引发大众争议。这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商业经营策略与消费者权益之间的边界。
从法律上讲,影院分区售票的行为并不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的规定,除了需要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与服务,其他的商品与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也就是说,影院作为经营者,具有“自主定价权”,其对座位进行分区定价就属于行使自主定价权的表现。
但所谓“自主定价”并非想怎么定价就怎么定价,必须要符合法律层面规定。首先,影院的“自主定价”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且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最后,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影院的“自主定价”也需要尊重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也就是说,影院“自主定价”需要有合理的依据,在进行分区售票时,不同区域座位之间的价格差异应当有依据,其制定的座位价格与价差都应处于合理的范围内。同时,影院还需要明码标价,公开不同区域对应的票价,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最后,影院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特定区域的座位,以“锁票”等形式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