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16日消息,山东新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被龙里县应急管理局罚款45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8月22日,龙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贵州韵必达快运有限公司在谷脚镇谷脚社区大坡组自用加油点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山东新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出具的《贵州韵必达快运有限公司自用柴油供应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漏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山东新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新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山东新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