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内女童被狗咬伤,持续引发关注。次日上午,受伤女童涵涵的母亲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女儿已转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仍处于昏迷状态。
身上多达20多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腹膜后右肾损伤并形成血肿,年仅两岁多的女童遭此无妄之灾,令人痛心。有业主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小区此前也曾发生类似事件,业主曾要求物业整改,得到的回复却是“我们向上级反映,我们做不了什么”。咬伤女童的罗威纳犬,未被成都列入禁养之列,事发地也非限养区。
目前,伤人犬只和犬主均已到案,但此事仍有诸多问题待解:小区恶犬从何而来?女童受伤谁之责?伤人犬只如何处理?管理漏洞谁之过?南都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梳理。
一问:小区恶犬从何而来?
10月16日一大早,本是妈妈带领涵涵去上学的时间,但是这一次,她们遭遇了恶犬凶狠的撕咬。
一段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监控视频显示,16日8时01分,一只黑色犬和一只白色犬出现在崇州恒大西辰绿洲小区,邓女士和女儿涵涵所住楼栋的门口。8时02分,邓女士与涵涵走出楼栋,黑色犬随即攻击这对母女,邓女士先将涵涵护在身后,后又抱起涵涵,试图躲避攻击。
在周旋过程中,邓女士摔倒两次,黑色犬则不断撕咬涵涵,白色犬始终在旁徘徊。约一分钟后,一名身穿保洁员制服的女子出现,她手持拖把奋力驱赶黑色犬。8时04分,一名男子手持木棍赶来帮助驱赶,黑色犬与白色犬随后逃离现场。
事发现场。
当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到事发小区所在的崇州市羊马街道办事处,其工作人员表示,被咬女童目前没有生命危险,相关部门已在现场处理此事,并成立了工作组。羊马派出所工作人员则表示,已抓到一只涉事狗,另外一只正在找。
17日凌晨,涵涵母亲邓女士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早上送女儿上学时,在小区内遇到一只逗留大狗,在其与女儿没有任何逗狗动作的情况下,大狗突然扑过来咬其女儿,致其女儿重伤,目前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相信我家宝贝是最勇敢的,非常感谢帮助我们的人,谢谢你们”。
同日上午,邓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刚刚她(涵涵)出来做检查,看见她了”,仍处于昏迷状态,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治疗,可能还需要再做手术。
据参与会诊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生介绍,目前涵涵最大的危险是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以及所形成的血肿。狗咬伤是特殊伤口,所以不能一期缝合。
他透露,两岁多孩子的皮肤娇嫩,整个右侧是多达20多处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而大面积的暴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源电解质紊乱,以及营养和蛋白的流失。所幸孩子的生命体征比较平稳,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机值。
“查体时,当打开小朋友的纱布翻身,整个创面暴露在面前时,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有20年工龄的外科医生,这种震撼确实是比较巨大的。”朱育春说。
对市民而言原本应该相对安全的小区内,为何会出现如此凶猛且未牵绳子、脱离掌控的恶犬,引发热议。对此,各方尚未给出答复。
有消息称,涉事犬主不住在该小区,咬人的狗是从外面窜入小区。邓女士曾告诉南都记者,“有人说在小区见过这条狗,也有人说没见过。我也不清楚。”
17日下午,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通报称,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问:女童受伤谁之责?
年幼女童在小区内被恶犬咬伤,谁该为此事负责?
事实上,此事在事发小区并非孤例。该小区一位业主告诉南都记者,小区此前也发生过狗咬人事件,但是情况没这次严重,业主曾向物业反映,并要求物业整改,但物业仅答复一句话,“管家说,我们向上级反映,我们做不了什么”。
对于小区的安保问题,一位小区业主向南都记者表示,是刷卡进的,但“不算严格吧”。附近一家商户的工作人员也称,“小区平时不是严格控制门禁的,有其他人可以进来”。
据业主介绍,小区的物业是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隶属于恒大地产集团。17日下午,金碧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物业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
广东弘华曦宇律师事务所主任柯曦向南都记者分析,宠物狗伤人承担责任的人需视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免除饲养人的赔偿责任;动物袭击人是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饲养人和第三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柯曦认为,从本案来看,狗主人如无前述法定免责的情形,则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此外,物业管理处对小区人员和财产是有安全保障责任和义务的。在本案中,如物业疏于管理,且与女童被狗咬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物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正文告诉南都记者,现场视频显示,黑色犬只在对幼童发起攻击时,其主人没有进行制止,同时也没有发现其主人履行了监督义务或有采取过任何必要的安全约束。因此,在被侵权人没有故意挑逗、伤害动物的情况下,其主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一般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民事赔偿。
被狗咬伤女童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沈正文表示,目前黑犬主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因此,除民事责任外,如有证据证明涉案黑犬有可能造成他人重伤的后果,但其主人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约束犬只的,则黑犬主人涉嫌犯罪,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同时,不少人关心伤者方面是否可以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柯曦表示,根据刑法学上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案要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狗主人的放任监管程度、狗自身原因、外部环境刺激等各种要素来确定狗主人是否入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也曾针对类案进行分析,“一般主人可能不会是故意让狗咬人,但只要达到了他人重伤或死亡的程度,就构成犯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最高是可以处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是可以处7年有期徒刑。”
三问:伤人犬只如何处理?
恶犬伤人后,涉事犬只该如何处理,是人们关心且值得关注的问题。
事发小区附近宠物店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16日当天,消防员在小区里抓到出现在案发现场的白色拉布拉多犬,“因为没有笼子,暂时把它放到大的垃圾桶里关着”,宠物店工作人员曾去帮忙拴牵引绳和嘴套。
崇州警方17日的情况通报显示,“10月16日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2时许,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但并未介绍对两只涉事犬的进一步处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此前发生的类似案件中,伤人犬只被当地派出所强制收容。2018年8月11日,成都市成华区某小区内,一名13岁少年被一只未拴绳的德国牧羊犬咬伤致犬伤Ⅲ级。成华警方通报称,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事犬只被强制移交收容中心,狗主人违规养犬的行为也被联网标明,5年内不得申办养犬登记。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限养区内犬只的登记和年检,查处违法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狂犬、伤人犬。
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犬只收容处置机构对收容的犬只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收容的犬只进行暂养处置;对流浪犬进行收容处置;对捕捉的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
实际上,世界卫生组织对此也有明确的建议。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狗咬每年导致上千万人受伤。有研究表明,动物咬伤伤害中有76-94%是狗造成的。狗咬伤最多的是儿童,特别是中大童。和成人相比,儿童头部和颈部被咬伤的风险更高,也就是说,儿童被咬伤的后果会更严重,更需要送医治疗,死亡率也更高。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相关文件建议,对于伤人的犬,如果受攻击者伤情不严重,或者当地没有检测条件,应该立刻捕获并圈养,密切观察10天,确定没有患狂犬病。对于被攻击者伤情严重,尤其是有多处,复合撕咬伤;而当地又有检测条件,应该立刻捕获,施以安乐死,并进行尸检。
四问:管理漏洞谁之过?
伤人犬和犬主人都已到案,涵涵却仍在重症监护室。两岁多女童遭遇如此伤害,令人心痛。
狗咬人事件屡见不鲜,近年来各地也逐渐加强养犬管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早在2009年就由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但没能避免此次事件发生。原本可以保护涵涵免受伤害的管理之墙,在哪里留下了恶犬钻入的漏洞?
此次咬伤涵涵的是一只黑色罗威纳犬。南都记者注意到,罗威纳犬属于大型烈性犬,北京、上海、杭州、重庆、西安等多个城市,都将罗威纳犬明确标明为“禁养犬”。这意味着在这些城市,罗威纳犬是禁止个人饲养的。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同样有个人禁养烈性犬的规定,但罗威纳犬不在此列。
该条例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该条例同时规定,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南都记者查询发现,成都市公安局犬只管理账号“蓉城犬管”公布了22种成都市禁养的烈性、大型犬只种类,包括西藏獒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斯塔福梗犬等,其中并没有罗威纳犬的名字。
该条例将成都市的养犬管理划分为限养管理区和非限养管理区,限养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上述22种犬只。
罗威纳犬躲开了在成都被禁的命运,事发地所在的羊马街道也处于非限养区域。“蓉城犬管”于2019年发布的《成都禁养犬指南》中标注限养区范围包括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锦江区、青羊区和高新区,以及其他区市县划定的中心区域,其中并不包含事发的羊马街道。
在限养区,公安机关负责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限养区内犬只的登记和年检,查处违法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狂犬、伤人犬。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和供应,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免疫证的发放,犬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在非限养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的犬只登记等相关工作。
但现实中的管理或许并没有条例所写的清晰。羊马街道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小区所在街道属于非限养区,对养犬管理的具体规定应咨询羊马街道办事处,而羊马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却表示不清楚,建议咨询公安。
出品:南都即时
统筹记者:向雪妮 陈燕
采写:南都记者 张倩寒 郑璇真 实习生 徐妍迪 李昂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