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威宁县板底乡甲女士在家中接到自称是“县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电话称甲女士银行卡涉嫌诈骗,要求配合调查,之后甲女士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告诉对方,最后被对方转走卡里的84000余元。
案例2:
9月12日,威宁县五里岗街道乙女士接到一陌生电话自称是“毕节公安局民警”,对方称乙女士的身份信息被深圳一个名为“张某某”的人使用进行洗钱,洗钱数目高达200万左右,需要乙女士配合“深圳市公安局”调查,然后将电话转接到“深圳市公安局”,接通后对方诱导乙女士添加其为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视频沟通,对方称乙女士需要把卡里的钱转到其指定的“安全账户”,待调查完后退还,乙女士深信不疑便在对方的诱骗下按照其引导去银行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次日联系对方时,发现已经被对方拉黑,拨打之前的联系电话也无法接通,乙女士才意识被诈骗,于是报警,乙女士共计损失200000元。
来源:威宁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