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超时工作,加班费如何计算
### 一、案件经过
这位老板,你们公司可能听过这么一个案例,挺有意思的。说的是一位名叫肖某的配送员,他原本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工资是基本工资加上提成。肖某觉得公司经常让他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可加班费给得并不多。
2017年7月,肖某就签了合同,在快递公司做配送员。他发现,从2017年到2019年,他确实在周末和节假日加班了,但是公司只给他发了点补助,从46.15元到115.40元不等,这显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019年11月,肖某提出离职。当天,他签了一个离职申请交接表。表上写着公司已经把工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都结清了,肖某也确认了。但是,肖某说,这个确认是他被迫签的,因为他不签字就不能办工作交接。他觉得这是公司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肖某不服仲裁裁决,就把这事告上了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问题:肖某签的那个离职申请交接表上,“员工确认”那一栏是他签的,但是他说那不是他真实的意思。表上写的“员工离职原因”和“员工确认”两处内容互相矛盾。而公司和快递公司都没有提供和肖某达成支付加班费协议的证据,肖某也否认了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支付了。
法院说,虽然肖某签了离职申请交接表,但是这个表上的内容并不是肖某的真实意愿,所以不能作为双方已经达成支付加班费协议的证据。最后,法院判决公司需要支付肖某加班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都要真诚、合法,不能强迫或者误导对方签字。毕竟,法律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权益的。
### 二、法院怎么判
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
### 三、李翰轶律师专业解读
哎呀,老板们,听我给你们讲一个关于加班费的案例,这可是个警示,别让你们公司也摊上这种事。
法院判的是,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但如果这份签字不是劳动者真实意愿,那么他还是有权要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法院看的是,那份签字是不是真的反映了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还有双方有没有达成支付加班费的协议。
现在给各位老板来点实操建议:
第一条,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最好在第X条写清楚,避免以后出现争议。
第二条,员工加班了,一定要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别拖,也别少给,否则将来可能要面临支付加班费的双倍赔偿。
第三条,员工离职时,如果他说有未支付的加班费,一定要核实清楚,不能随便让员工签字确认,以免将来吃官司。
最后一条,员工如果不同意签字,你们也不能强迫,得给员工一个合理的解释和沟通的机会。
还有啊,老板们,类似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很多变种,比如公司可能会用格式合同来规避责任,或者强迫员工签字。所以,在签合同和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
### 四、给企业经营者/股东的建议
中小企业主和股东们,最容易忽视的是劳动合同的细节和加班费的计算规定。以下是我为您准备的几点建议:
首先,确保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例如,章程中要明确写下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加班时间认定以及支付比例等条款,确保企业合规,避免因加班费问题引发纠纷。
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在第X条加上关于加班的特别约定,如“员工加班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支付。”这样的条款有助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最后,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加班记录的准确性和加班费的及时支付。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防范劳动用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股东权益。
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不要等纠纷爆发再补救。预防胜于治疗,合规经营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
### 五、常见问题(企业主/股东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Q1:员工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还能要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吗?
A1:可以。即使员工签字确认,若实际加班费未结清,员工仍有权依法要求支付。
Q2:李翰轶律师,中小企业在支付加班费时,如何确保合规避免纠纷?
A2: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遵守劳动法规,详细记录加班时间,并保留相关凭证。
Q3:作为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公司侵害股东权益?
A3:定期审查公司财务,关注分红决策,若发现权益被侵害,可寻求专业法律顾问帮助。
【作者简介】
李翰轶律师,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与企业合规。深耕商事合同、股权设计、劳动用工合规、知识产权及融资并购,长期为中小企业主和中小股东提供股东权益保护专项服务。如需公司章程设计、股东协议审核、股权纠纷处理,欢迎评论区留言或私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