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某商贸公司诉某童鞋场、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原告某商贸公司以被告某童鞋场及王某拖欠租金为由,向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拖欠租金及滞纳金。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某童鞋场存放于某商贸公司地下仓库的童鞋被水浸泡。考虑到某童鞋场经济承受能力与受灾情况,涿州法院办案法官多次与双方耐心沟通,从童鞋场的继续经营、某商贸公司的继续营业、灾后共渡难关等多角度分析本案利弊,并规划调解方案。经过法院调解,某商贸公司最终同意减免一个月租金,并且同意前两个月的款项延迟支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虽已达到了解除合同的程度,但因某童鞋场在此次汛情中受损严重,暂时无力偿还租金,直接判决解除合同不仅无法实现某商贸公司追求租金的目的,也会导致某童鞋场因无法继续经营而陷入更大的困局。考虑到灾情的实际情况,某商贸公司减免租金、某童鞋场延期支付、合同继续履行是本案最好的解决方式。某童鞋场继续在卖场出售童鞋,既不影响其正常经营,又为某商贸公司收取租金提供了保障。涿州法院聚力灾后重建,通过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帮助受灾企业排忧解难,携手共渡难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案例5: 李某、洪某与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定作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河北省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与李某、洪某等批发商签订了塑料编织袋定作合同,约定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为李某、洪某等生产一批塑料编织袋,定作费用十万余元。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坐落于献县洪泛区某村庄内,因洪灾停工停产,导致定作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批发商李某、洪某比较急切,表示订单延误给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并声称将不再与该厂合作。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负责人向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洪泛区“司法服务专班”工作人员反映,该厂雇佣的工人都是附近村民,为配合转移避险工作,工人全部转移安置,不能正常上班,导致停工停产,害怕对方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担心因此造成客户流失、影响生产经营。了解情况后,献县法院法官当即给两位批发商致电沟通,说明洪泛区实际情况,讲解民法典有关规定,分析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希望李某、洪某等人帮助工厂渡过难关。经过充分的法律解读和沟通解释,李某、洪某表示同意将订单交货日期延后,也愿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经回访了解到,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负责人表示工厂已经恢复生产,与李某、洪某等定作户未产生后续纠纷。
典型意义
本案中人民法院抽调员额法官和部分干警成立洪泛区“司法服务专班”,本着防范胜于补救的理念,深入开展对泛区企业的走访调研活动,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做好法律宣传和政策宣讲,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点对点”司法服务,助力企业恢复生产,优化泛区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把司法服务职能向前延伸,做实诉源治理工作,系统走访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从源头上予以化解,助力洪泛区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黄 宇 曹春萍
设计:李晓光
编审:祝溪白 郭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