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用途审查及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控制不严,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大新银行)被罚25万元。
柒财经注意到,此次并非大新银行年内的首张罚单。6月13日,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大新银行广州分行被合计罚没68.5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大新银行成立于2008年7月,注册资本1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汉兴,主营业务包括全面提供人民币及外币存贷款业务、资金业务、跨境业务、票据业务、保险代销业务,为个人、企业和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