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人之书为己有,自昔已然;如虞预之窃王隐;郭象之窃向秀;何法盛之窃褚生;宋斋
创始人
2025-07-05 0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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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人之书为己有,自昔已然;如虞预之窃王隐;郭象之窃向秀;何法盛之窃褚生;宋斋
剽窃别人的书据为自己所有,自从前就已经如此;例如虞预剽窃王隐;郭象剽窃向秀;何法盛剽窃褚生;宋斋邱剽窃谭?,都是如此。元朝明朝以来,比如吴澄的《三礼考注》,晏壁曾经有过此书;倪士毅的《四书辑释》,胡广等人抄袭此书;唐汝询的《诗史》,顾正谊把它据为己有;张自烈的《正字通》,廖文英偷了它去;张岱的《石匮书》,谷应泰把它得到手(改名《明史纪事本末》)。近代王尚书的《明史稿》,实实际上是万季野所编录的;傅观察的《行水金鉴》,实际上是郑芷畦所撰写的;王履泰的《畿辅安澜》,实际上是戴东原所著的。这些情况都是人们清清楚楚地听到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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