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掉”一个人能有多简单?讨论社会事件时,发现当事人令自己不喜,便出言指责;谈论社会事件时,看到有人与自己意见不合,便破口大骂;娱乐社交时,得知网友与自己立场相悖,便诽谤污蔑……近年来,网暴这把“利刃”溅出的鲜血一次次染红互联网舆论场,令人触目惊心。
论坛现场 摄影:莫倩如
10月12日,以“如何拉开我们与网暴的距离”为主题的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第12期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会上表示,网暴已成为当今互联网发展面临的重要阻碍,反网暴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保护网民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有必要就反网络暴力进行专项立法。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摄影:莫倩如
为有效治理网暴行为,今年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屡出重拳。7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9月,“两高一部”发布首部治理网暴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遏制网暴行为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惩治网暴行为,什么方式更合适有效?一直以来,学界、企业、网友等对此众说纷纭,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是否应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
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就网暴的定性、类型、违法主体的确定及需承担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也有不少专家认为,目前司法系统在网暴方面还未积累足够的经验和案例,制定反网暴法条件仍不成熟,贸然出台可能导致另一种形式的“以暴制暴”。
会上,朱巍发表了题为《反网络暴力法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主题演讲。他对于就反网络暴力进行专项立法持支持态度,“算法推荐、辟谣机制,一键维权……这些问题必须要有统一的法律才能解决。”
朱巍指出,支持反网暴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网暴可能造成的巨大危害。在他看来,网暴对互联网造成的危害早已不仅限于法律范畴,更是伤害了人与人之间最珍贵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他解释,网络暴力已成为当前互联网发展的重要阻碍。一个缺乏信任、安全的互联网世界,即使发展下去也丧失了很多意义。因此,反网暴看似是反对某些信息传播的违法行为,但实际上是保护所有网民的安全感和信任感。“通过立法更严格地遏制网络暴力,不是制约表达自由,而是保护言论自由。”
不仅如此,朱巍进一步指出,如今还出现了不法分子利用网暴勒索企业、危害国家等情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经营。
除了立法,目前还有哪些法律措施能制止网暴对个人带来的伤害?此次《指导意见》规定,依法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这一制度的功能在于预防和制止侵权行为,时常被当作一种有效的网暴治理手段提及。
朱巍在会上坦言,作为中止侵害行为及危害不断扩散的有力武器,该制度不应该“沉睡”,必须要落到实处。毕竟平台无法扮演法院的角色,即使受害人申请了禁令,如果法院在取证过程中迟迟不裁定,平台也无计可施。在“人格权禁令”的适用方面,他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应该适度放宽法院审核;二是平台在实操上应更积极敢为,一旦裁定禁令就要令行禁止,处置侵权账号不手软。
出品: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樊文扬
摄影:南都记者 莫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