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农药安全
农药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防治农业有害生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重要作用。为打牢农业基础,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加强种业农药司法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今年以来,已审查涉农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立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完毕,取得了明显成效。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案人员深入办案现场,走进农资经营门店,主动排查涉农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重点查看辖区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适格、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农药、假农药等损害农业安全生产的问题。针对排查出的个别农资产品经营者经营销售与其所申请经营农药相对应的各项制度不健全、未建立购销台账记录、销售过期农药、未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问题,兰州新区检察院充分利用诉前磋商机制,建议行政机关规范农药经营台账、加强农药监管力度。针对农业主管部门对磋商建议履职不及时的情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农业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农药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农药经营门店依法、规范经营。
检察建议制发后,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园区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农药经营门店监管力度,规范农药经营台账,压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指导辖区各经营门店规范填写进销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台账记录,确保农药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制定印发了《农林水畜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22家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门店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售农药产品进行抽检,严防假劣农药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在春耕备耕等关键期,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严防过期农药、假农药流入市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专项检察监督为抓手,持续开展公益诉讼跟进监督和“回头看”,巩固监督成效,加强种业农药司法保护,服务乡村振兴,以优质的检察服务不断满足兰州新区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需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