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封昱彤 记者 张羽馨)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法院依托“网格法庭”调解了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从立案到调解结束仅用时10天。
今年7月,江都某机械公司的工人樊某在工作时被钢丝刺伤腹部,经医治后无效死亡,江都区人社局认定樊某属于工亡,经核算共计需赔偿103万元。该机械公司为一家小微企业,未为樊某投保工伤保险。樊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史文静在接手案件后发现,该企业地处辖区武坚镇的“网格法庭”成员对该企业较为熟悉了解,遂邀请其协同开展调解。庭务主任仲广兵、代办专员黄青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上门走访,了解企业现状,发挥人缘、地缘及乡贤优势,与企业负责人达成尽全力赔偿家属的一致意见,但因公司规模较小,经营较为困难,当前仅可拿出50万余元赔偿款。而樊某家属一方坚持尽快拿到全额赔偿。
针对当前矛盾焦点,“网格法庭”庭长仇兆敏经过多方调研发现,该机械公司投保过一项商业保险或可用于此次工伤理赔。经主动与保险公司协调对接,此项工亡赔偿商业保险可赔付50万元。仇兆敏又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交流,成功引导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机械公司先行赔付樊某家属53万元,其余款项由机械公司获得商业保险理赔后再行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