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包某被诈骗案(虚假投资理财类)
2023年12月11日,库伦旗库伦镇居民包某报案称,2023年11月,包某通过快手认识了一个自称是军人的男子,二人添加了QQ,在QQ上聊了大概有一个星期左右。对方称今年12月末就转业了,称他的老班长在北京任职,有赚钱的渠道。2023年11月18日,对方给包某发来一个网站链接,对方称自己在部队不方便操作手机,让包某帮其在此平台上进行操作,包某点击链接后进入到一个类此炒股的平台,在此平台上购买了5万元的产品,过了几分钟这单产品收益了3000元。
第二天包某继续帮对方操作,购买了17万元的产品,过了几分钟也产生了收益,对方问包某想不想赚钱,便给包某申请了账号,包某第一笔购买了2万元的产品,周期是8分钟,过了8分钟包某的账户里就显示有2.12万元的收益,包某此时感觉这个平台挺靠谱,能赚钱,于是开始继续购买产品,期间包某先后购买了17万元的产品,直到2023年12月10日,包某想把平台里的钱提现出来,但是没能成功,包某询问客服,客服称由于包某收益较多需要交税,此时包某意识到自己被骗,被骗共计19万元。
库伦警方提示:
1.提高防骗意识,保持良好的社交心态,在没有确定对方真实身份之前,警惕经济上的来往,不要向陌生人转账。
2.保持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警惕不切实际的高风险投资。尤其是在网络交友中,若对方提到“博彩软件”、“投资平台”等关键词,更要提高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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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