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该案被告人肖某谎称自己为某公司采购高档烟酒,价格可以高于市场价,实际上肖某将“赊来”的烟酒低价转卖给其他烟酒店,诈骗的高档烟酒价值高达125万余元。
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肖某谎称某公司需要公务用烟、酒,先后在石门县某商行进行签单赊账,骗取商行老板李某共计价值125万余元的高档烟酒。之后肖某陆续将从李某处骗来的烟酒变卖,非法获利108万余元,所得烟酒款用于偿还自身债务及日常消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肖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肖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年关将至,宴请送礼、采购福利的客户越来越多,法官提醒广大店铺经营者,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一些不法分子以公司、单位名义签单、赊账,千万不要轻信,务必核实真假,商品交易最好当面结清,即便是老客户、熟人介绍也要留一个心眼,本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钱货两清才是生意保障,否则极易上当受骗、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