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2日消息,新兴县新城镇华源照相馆因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新兴县新城镇人民政府罚款700元。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新兴县新城镇华源照相馆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规定期限内,未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电话形式通知当事人报送年度报告,当事人于2022年6月6日补报公示了2020年度报告。
新兴县新城镇华源照相馆违反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新兴县新城镇华源照相馆被罚款700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