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日消息,杭州北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罚款人民币383万919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7月7日,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其移送的案件,发现杭州北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孙某某2023年03月31日在崇贤街道的工程实施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2023年08月06日,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勘察、取证。被勘验人对现场勘验情况无异议。本案于2023年7月11日立案,2023年08月31日对杭州北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受托人、孙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于2023年11月10日结束案件调查。
杭州北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及《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序号115和《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第二十四条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杭州北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383万9190元整。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