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平坝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该起盗窃案件共涉及10位被告人,19起犯罪事实。其中9人涉及盗窃,1人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基本案情:2022年7月起,被告人罗某某、周某、赵某某、张某某、杨某某、吴某某等人分别在平坝区、贵安新区、黔南州等地流窜并实施盗窃行为。分别盗窃电缆线、笔记本电脑、红酒、电机、铁块、变压器内部的铜芯线、铝线、不锈钢喂牛槽等物品。截止2023年4月,罗某某、周某、赵某某等人共实施了19起犯罪事实。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非己物,勿贪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底线不可以触碰,莫要因一时的贪恋,被金钱迷失了意志。靠盗窃发财致富不可取,不可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追悔莫及。触犯法律底线,等待你的只有刑罚。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自身防盗意识,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切勿疏忽大意,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