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1日消息,福建泉州市恒昌顺制衣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和第三十二条,被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4840元,处罚款9680元。
据公告内容,福建泉州市恒昌顺制衣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和第三十二条,构成了违法行为。因此,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对其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840元,并处以罚款9680元。
福建泉州市恒昌顺制衣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作出了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840元,并处以罚款9680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