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公告,公司收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发来的长春中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01破5号之十二》和《公告(2020)吉01破5号之五》,裁定并公告确认《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计划(2023年12月5日版)》执行完毕并终结森工集团、财务公司重整程序。公司控股股东和参股公司重整计划已完成,由重整事项所带来的控制权变化已结束,重整未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即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森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整后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因控股森工集团而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该变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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