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张静 晨报记者 户外) 12月8日,江西省制定实施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目录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省医疗保障局出台了《江西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目录》),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按通用名对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实行统一管理、明确支付待遇,并按量价加权原则确定支付标准的省份。
据悉,《目录》共有3565个通用名医保医用耗材,其中甲类223个,乙类3342个。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的993个三级分类(按7位编码)医用耗材中,有810个在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内,占比达到81.57%,约占“医保通用名”总量的70.73%。
今年4到11月,我省参保群众使用目录内医用耗材5202.32万人次,总费用65.54亿元,医保支付42.51亿元,平均报销比例64.86%,较改革前提高了17.71个百分点,参保群众普遍反映医保报销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我省持续完善采购使用监测制度和费用审核办法,对费用高、用量大的医用耗材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牢管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同时,我省出台有关政策,取消医用耗材单次住院限定支付额度,为医用耗材支付限额“松绑”。明确将《目录》内医用耗材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或超过基本医保封顶线的,按参保人员身份分别纳入职工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
如治疗帕金森综合征的“脑深部电刺激器”,又称“脑起搏器”,对帕金森综合征患者有较好疗效,属新技术引入项目,原单次住院限定额度为2万元,现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为166827元;又如人工耳蜗,经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术后,对治疗听力障碍的患者有较好疗效,原不在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现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后,医保支付标准为155395元;均远超我省原医用耗材医保单次住院2万元的最高限定额度,极大地提升了参保人员医用耗材支付报销水平。改革执行后,全省医用耗材的平均医保报销比例达64.86%,较改革前的47.15%有较大增幅。
编辑:邓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