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旁听庭审,不但学习了法律知识,更明白这些树对我们当地生态的重要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后我们也要负起责任,把林木资源保护好。”日前,在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巴山人民法庭公开巡回审理滥伐林木案的庭审现场,参加旁听庭审的村民们感触颇深。
今年以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区位特点,以“北保秦岭、南护水源”为目标,全力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订单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化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聚力当好汉江源生态检察卫士。
围绕提升生态环境检察质效,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汉江源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秦岭生态环境暨大熊猫保护基地,建立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暨大熊猫保护公益诉讼行动纲领、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三项机制,创新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办理协作的意见》,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共同探讨、协同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保护格局。
对标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专门化要求,宁强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由“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组成的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专门负责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强化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加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前期侦查取证和判决后的生态修复责任执行,促进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专业化。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山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作用,开展检察长巡河、巡山及尾矿库整治“回头看”等活动,三年来累计办理涉水领域案件109件,督促恢复水源涵养林地、湿地、河道60余亩,补植复绿水源涵养林7.3亩。
聚焦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意识,宁强县人民检察院订单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解说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举报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机关“零距离”了解、体验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