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廉洁四川”发布《以案为镜丨索贿“索”来的“幸福”终是南柯一梦》,披露了甘孜州新龙县银多乡原党委书记泽加的贪腐细节。

泽加,男,藏族,1977年11月生,四川新龙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龙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拉日马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银多乡党委书记等职。
2022年7月,泽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新龙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0月,泽加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2年12月,泽加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3万元,继续追缴其贪污所得17万余元和受贿所得36万元。
随着职位的升迁,泽加身边称兄道弟的老板“朋友”越来越多,推杯换盏的“酒局”也越来越多。面对老板们一掷千金的生活,泽加对这种“奢靡”产生了向往,甚至认为追求这种“幸福”生活才是人生意义之所在。就这样,泽加在与商人老板的不断接触中,参加吃请、唱歌、打牌等成了他生活的“标配”。
肆意挥霍、铺张浪费,逐渐让泽加入不敷出。为了维持这种快感,泽加只能利用手中的权力,变本加厉地将罪恶之手伸向群众的帮扶款。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泽加先后挪用养老保险金2.74万元和草补林补资金8.35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21年7月,因乡镇换届工作交接,泽加才将挪用的11.09万元归还银多乡政府对公账户。同时,泽加还经常以“疏通关系、促进工作”为由,采取截留植被恢复项目资金、虚报干部职工应休未休补助、扣发干部职工目标奖等方式,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违规接待和车辆维修等支出。
经审查调查,从2015年至2022年,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泽加不断上演花式敛财,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贪污公款20.29万元、挪用公款11.09万元、收受贿赂36万元。
“小时候,能吃上牦牛肉干、喝上酥油茶就很开心幸福了。这些年,我沉溺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幸福’生活中,面对金钱的诱惑,没有守住底线,最终一步步堕落到违法犯罪的漩涡里……”留置室里,泽加回顾自己的人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