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经查郓城县全通运输有限公司等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已届满未延续,郓城县金鑫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已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通过,2019年4月23日最新修订)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的规定,我局依法拟注销以下公司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如对上述拟注销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联系地址: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方式:0530-5378515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

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