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须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这引发了AI生成内容与著作权之间关系的热烈讨论。本案件首次认可了AI绘画大模型使用者对生成图片享有权益,这会否利好上游大模型厂商?又将对大模型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大模型厂商很大程度上或受到激励。如本案中原告享有AI大模型生成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就使得AI生成的内容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排他性和独占性,那些贡献AI大模型训练数据的原始人类绘画者,亦应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
对于众多艺术创作者而言,若大模型工具所生成的内容不受版权法保护,则将剥夺他们进行后续的授权及维权的机会,进而削弱其使用这些工具的动力。从产业链的视角分析,一旦用户的使用意愿降低,将导致他们不再购买相关的大模型服务,这反过来也会降低大模型厂商投入研发的积极性。
另外,本案例讨论的大模型Stable Diffusion采用了开源模式,但是在中国,能够主动开源大模型的企业数量还是比较有限的。对于那些未开源的大模型,尽管用户被赋予了使用模型生成内容的版权,但这对大模型厂商而言可能并不全是有利的。特别是一些企业的服务协议中规定,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与用户无关。这种规定可能会引发用户和厂商之间的权益冲突和争议。
在开源模式的情境下,由于数据集合都是公开可获取的,因此厂商通常不会主张对AI生成物拥有知识产权。然而,在非开源模式中,大模型厂商将投入巨额资金购买底层数据库,这些数据库涵盖了语料、图片、音视频等多种类型的数据。如果客户在使用这些数据库生成的内容时,其著作权归属于客户,这将对厂商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更应当面向产业链,关注多元主体的权益。因为在AIGC的产业链条上,有提供作为训练数据样本的原始人类绘画者,有使用提示语利用AI大模型生成AI绘画作品的设计者,还有面向用户提供AIGC服务的部署者。在整个产业链条上,需要的是一整套系统的权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