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同月4日又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全面推进“减量控大”工作,12月1日,海淀支队温泉大队民警联合街镇安联办工作人员走进水岸家园社区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文化”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在社区活动广场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宣讲宪法及交通法律知识,提高驾驶人、驾乘人员“一盔一带”、电动自行车“五不一戴”、“酒驾醉驾”、 “右转必停”等各项交通安全意识以及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真正做到不闯灯、不抢行、礼让行人、文明避让、文明交通、礼让斑马线,做到守法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随后,民警再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宣传,倡导大家在过渡期截止前处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日常出行选择合法安全交通工具。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了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全面推广普及文明、安全的交通理念,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来源:海淀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