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变压器、大头灯等工具装上车
在夜晚来临时
奔赴于山林之间
他们去干啥?
是要开启寻宝之旅吗?
并不是!
而是——
撵野兔!抓野猪!
就因为“好这口”
还涉嫌了刑事犯罪
案情回顾
11月21日18时许
进贤县公安局白圩派出所
接到辖区村民报警称
在白圩乡一林区放牛时
发现灌木丛中疑似有
私自架设的电网
一旦接触十分危险

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往目标林区
发现电网附近停有一辆汽车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此时,车上有两名男子
正在等待猎物上钩
同时车内有大量捕猎工具
民警当即将二人抓获
对增压器、铁丝、猎刀等
捕猎工具依法予以收缴




经查
嫌疑人付某江、万某斌
11月8日至21日期间
在白圩乡葫塘村附近
私设长达2公里的电网
利用变压器捕获猎物

据了解
两名嫌疑人猎取野兔、野猪等
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另查明嫌疑人付某江
多次进行非法狩猎
曾于11月17日用电网捕获
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麂子

目前
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都会构成非法狩猎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更不可肆意吃野味、打山珍,要依法善待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
综合:洪观新闻·全媒体记者 周野、进贤公安
来源:洪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