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近日,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对“8·4”贩卖毒品专案中的陈某某、汤某某等17人,以涉嫌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窝藏毒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诈骗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2022年以来,以陈某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经“毒友”介绍,多次从他人手中购买甲基苯丙胺,并联系分销人员取货。到货后,便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范围内分散贩卖给下家,从中牟取暴利。该犯罪团伙的大部分参与者,都有多次犯罪“前科”,反侦查意识极强。为了逃避打击,涉案人员曾多次采用货主和毒品分离方式运送,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收取毒资,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的非法利益。该案涉嫌贩卖毒品犯罪100余起,公安机关依法查获毒赃13余万元。
针对该案贩毒次数多、涉案人数多的特点,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引导侦查取证,补充大量证据,使该案得以顺利提起公诉。
记者周凌如通讯员田宏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