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礼文)9月15日,在德恒律师事务所联合复旦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上市公司合规暨风险处置法律实务”研讨会上,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罗培新发表主题演讲。
“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要做好价值判断,法律判断的底层逻辑同样包含价值判断。”在罗培新看来,价值判断不是一个科学命题,取决于个人内心的确信。法律家经常面临种种不确定,但仍要找到方法来解决法律问题,所以方法很重要。而法律的方法与逻辑,取决于判断者个人所接受的价值体系。
由此,罗培新提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处理好事实和法律、内部和外部、求同和求异、有为与无为等多重关系。
罗培新解释称,事实和法律,是指要区分哪类事实具有法律意义,会引发哪些法律后果;内部和外部,是指政府与市场应各就其位,政府营造好制度环境,其他的交给市场;求同和求异,是指要区分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经济领域的事项要对标国际经贸规则,与国际进一步接轨,以求同为要,力促民营经济行稳致远;有为与无为,是指政府在营造平和自在的制度环境的同时,还要做到不扰民,不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