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永生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3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以上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请见第(一)、(二)部分内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波、毛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3-07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2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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