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22时12分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
接到报警称:
章贡区一民房发生火灾
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
7辆消防车及35名消防救援人员
赶赴现场处置

然而在跟警过程中
当问到火灾详细地址和火势大小时
报警人叶某却改口称有人抢劫
为确保安全
消防救援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
核实确定为“假火警”

经了解
叶某醉酒后
和朋友开玩笑谎报火警

最终叶某被公安机关
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温馨提示
对消防员来说
警情就是命令
谎报火警
严重浪费了警力、物力
如果同一时间发生火灾
很可能会耽误救援
错过最佳灭火时间
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勿把火警电话当儿戏
请将119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