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过程中,经过开庭审理流程后,法官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因为当庭宣判很容易被视为法庭辩论质证在“走流程”,法官自己早就擅自决定了案件结果。因此一般会在庭审结束后过一段时间向诉讼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判决书。那么金融借款纠纷开庭后多久才能拿到判决书呢?北京李迈律师团队债务纠纷律师解答。

宣判一般分为定期宣判和当庭宣判,定期宣判是指庭审结束后,人民法院在另订的期日宣布判决结果。
金融借款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送达判决书作为案件审理过程的最后一步,只需要在审限之前完成即可,因此不能准确界定开庭后宣判的具体时间,只能确定大致的时间范围。

如果使用简易程序,案件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判决书会在自立案开始后的3个月内送达。适用简易程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适用,但必须要求在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进行审理,如果审级达到中级法院则则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此外所审理的案件应当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可依法征得当事人同意予以适用。

一般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会适用普通程序,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判决书一般会在立案后6个月内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