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各重点单位反恐防范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深入到各行各业,进一步夯实西宁市城中区反恐防范措施。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秉着教育引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反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规范措施,未及时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以示惩戒,进一步提高《反恐法》的震慑力以及相关目标单位责任人的反恐意识。
1.2023年1月12日,西宁舒泰商务宾馆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2.2023年2月1日,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场因重点部位监控保存时间达不到90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警告处罚。
3.2023年2月10日,西宁浩博宾馆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4.2023年3月23日,西宁朗杰酒店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5.2023年5月9日,中通快递斗行街分部因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警告处罚。
6.2023年5月23日,雅致宾馆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7.2023年5月24日,西宁公交集团南川加气站因多次被检查发现反恐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台账虚假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警告处罚。
8.2023年5月25日,中石化南川加油站因未按规定配备反恐防范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9.2023年6月9日,七天连锁酒店(大什子店)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10.2023年6月15日,方圆宾馆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11.2023年6月21日,丰辉家庭宾馆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12.2023年7月14日,西宁市博阅轩图书有限公司因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预案、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警告处罚。
13.2023年7月19日,布丁酒店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14.2023年7月29日,水晶之恋宾馆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15.2023年9月20日,安璟酒店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16.2023年9月21日,万悦戴斯国际酒店因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中公安分局给予罚款贰佰元处罚。
城中公安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及司法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对于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青海法治报
监制:刘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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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丽晨、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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