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赵建军),因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罚款18万元(锡银保监罚决字〔20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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