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3日电 (谭伟旗 于凯)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在王某与李某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该院依法判决李某向王某支付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同时,执行干警深入被执行企业开展现场勘查,发现被执行企业尚有厂房和生产设备。
经评估,如果对该企业的厂房和生产设备进行拍卖,该企业将无法正常运转,也不能快速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造成“双输”的局面。因此,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执行法官在现场研究解决方案,建议采取“活封”的方式“放水养鱼”,告知被执行人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但可继续使用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若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该院将对查封的机器设备依法处置。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在一年时间内分期履行所欠货款。
巧用“活封”助企纾困,全面保护市场活力,仅是该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侧影。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依法保全、利益兼顾的善意文明工作理念,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全力做好护企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