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0岁男孩被生母和继父杀害案,被害男孩父亲张某于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2023年11月,已经收到起诉书,但没有通知什么时候开庭。
至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张某并没有透露,对于未来的审判,他表示自己只是个农民,啥都不懂,只知道杀人偿命。
十分简单的道理,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可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如今的法律更具有人道主义精神,这就导致有些时候,并不是故意杀人就一定要偿命。
不过该案相信大概率被害男孩的生母和继父会被判处死刑,因为被害男孩的尸检结果显示,身上伤痕累累,不仅有殴打所致的骨折等伤势,而且还有多处烫伤。
这些伤势基本上可以证明被害男孩是被虐杀,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再加上行凶者又是其生母和继父,完全是在挑战道德伦理和法律的底线,所以法院一定会从重量刑。
这些年以来,一直都有人呼吁取消死刑,并且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人权和尊严。
对于这样的理由,其实也不用去反驳,只需问这些呼吁取消死刑的人:被害者的人权和尊严,谁来维护?
法律需要的是绝对公平,为什么会有死刑,就是因为被执行死刑的人所犯的罪,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来偿还,就如杀人偿命,这就最公平的对等惩罚。
不过可惜,虽然法律存在死刑,可依旧有些故意杀人的人,却最终无需被判处死刑,如最近的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虽然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恶劣,可是因为3名嫌疑人都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注定无法被判处死刑。
还有更甚者,如湖北荆州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因为行凶者未满12周岁,不要说判处死刑,甚至连刑事责任都无需承担,最终只需付出的代价,仅仅只是6个月的矫治教育。
虽然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他们是因为心智相对不成熟,认识水平较低,自控能力也差。可对于被害者及家属而言,肯定无法接受,毕竟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凭什么要他们牺牲自己来成全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其实故意杀人最为合适的刑罚,只要是恶意杀人,那么就应该杀人偿命,也就是判处死刑,就算涉及未成年人,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也好,未成年人本身也罢,即使不判处死刑,也应该终生监禁,毕竟谁也无法保证,他们能够改过自新,更为重要的是,谁也无法承担他们不改过自新所带来的后果。
唯有这样,才能真正宽慰被害者及家属,更能充分彰显法律的威严,让法律拥有足够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