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殷作武审判团队一日内成功化解异地审执两案,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上海某化工公司因员工在车间内违规操作引发火灾,整个车间被烧毁。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上海某化工公司赔偿原告上海某科技公司人民币41万余元,薛某对上海某化工公司上述赔偿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内容。判决生效后,因上海某化工公司、薛某未按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原告向该院申请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告薛某、姜某曾系夫妻关系,于2020年6月协议离婚,且被告薛某以离婚析产无偿转让的方式将涟水县泰山路某小区房产转给姜某。现原告上海某科技公司起诉被告薛某、姜某,欲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要求撤销被告薛某以离婚析产无偿转让的方式将涟水县泰山路某小区房产转给被告姜某等行为。
巧做工作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殷作武了解到被告薛某是上海某化工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在火灾发生后,薛某陆续对多家受害公司进行还款,且已结清大部分欠款,对本案原告的欠款并非不还,而是对其火灾损失金额有异议。作为有多年审判经验的老法官,殷作武敏锐地发现本案源于异地执行案件,且有调解空间,如能做好工作,可一次解决两个纷争。秉着公平公正原则,殷作武以“一手托两家”的工作思路,耐心做原、被告双方的调解工作,因已经过执行程序,双方矛盾较大,调解难度较高,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后原告上海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来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依法准许,且异地执行案件也执行完毕,就这样,两个案子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功能,瞄准矛盾症结,高效快捷地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文/汤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