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同桌吃饭,同一时间醉驾,同一地点被同一交警查获。对于漠视法律法规的人,对于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不仅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还要坚决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尝试“酒驾”滋味,更要引以为戒不要在“酒驾”边缘试探。

2023年10月10日,商城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先后在同一路口查获同桌吃饭的“两兄弟”。他们酒后尽兴,本应该相互劝诫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这两人非但没有相互提醒,反而双双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结果双双被查。

当晚22时30分许,商城交警在辖区金刚台大道七天酒店附近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检查,民警发现不远处迎面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且速度过快,疑似酒后驾驶,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人李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与此同时,紧跟李某某后面且也饮酒后驾驶三轮车的杨某某,发现前方有执勤交警,遂准备拐弯掉头,但此时已经来不及,也当场被执勤交警拦停。经对驾驶人杨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3mg/100ml,杨某某同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就在两人酒精检查吹气后,两人居然非常熟络的攀谈起来。原来两人当晚在商城县汽车北站的一家土家饭同一桌吃饭喝酒,酒过三巡,两人为了避免路上碰到交警,还在饭店坐着聊天聊了一个多小时才同时离开。没想到两人前后脚驾驶机动车出门才几百米,就在同一路口被同一交警查获。

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4.05mg/100ml;杨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3.55mg/100ml。目前,李某某和杨某某分别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商城交警依法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信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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