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307警官
因为不知道您的姓名
所以用您胸前的警号称呼您
见谅……”

11月9日一早
家住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的吴女士
来到永丰县城佐龙大道
与财苑路十字路口
向警号为“109307”的交警
递上了一封手写信
就在几天前
永丰公安交警大队民警陈晨
和往日一样
在永丰县佐龙大道与财苑路
十字路口站岗执勤
当天早高峰期间
吴女士在赶往上班的途中
因驾驶二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被交警陈晨拦下
交警对其驾驶二轮车
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进行宣传劝导
并告知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
督促其立即改正
由于着急上班
吴女士在出门时
便忘记将自己已经放置在
二轮车上的安全头盔佩戴好
在被教育的过程中
吴女士满怀怨言
还与交警发生了口角
虽心有不甘
但在交警坚定的态度下
吴女士最终只得
佩戴好安全头盔再出发
11月8日
吴女士在驾驶二轮车返家途中
因路面湿滑导致其车辆侧翻
其头部不慎撞到路边一石头上
所幸因佩戴了安全头盔
身体并无大碍
只造成手臂轻微擦伤

▲手写信全文内容
吴女士在信中写道
“虽然我戴头盔的初衷
只是为了不被您拦下
但是经过这件事
我认识到戴头盔的必要性
以后我会发自内心地戴好头盔
会劝身边的亲朋好友戴头盔……”
最后
吴女士还为自己当天
和交警发生口角的行为道歉
一封手写感谢信
寥寥数言
却是人民群众
对人民警察的认可与赞许
吴女士对执法表示了理解
对交警的帮助表达了感恩
让爱传递传承
让人温暖感动
来源: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