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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再多声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94讲)
乞丐杀手连续杀死40多人?杀人逃犯流窜10年专门选择乞丐下手
今天的主角是个杀人狂,独自残杀了22人之多。同其他杀人狂不同的是,这家伙是个乞丐,被他杀死的也同样是乞丐。实际上,这个狂人自称流浪10年期间共杀死40多人,这个数字是非常吓人了。这个乞丐杀手究竟是什么人?听萨沙说一说吧。

在12.1枪杀大案中,两个杀人歹徒汪强和董雷(真名董利)走投无路的逃到武汉。两人几乎身无分文,刚刚被全国通缉,根本不敢随便作案。
此时汪强找到一个“生财之路”,就是对乞丐下手。他看到一个乞丐跑到银行存钱,存折上有一二万。汪强建议董雷,两人一起将乞丐勒死,然后绑上大石头丢入江中,把存折抢走。那么,汪强为什么敢在风声如此紧张的时候去杀乞丐?用他的话来说:这种人的命谁在乎,死几个根本没人管。
歹徒汪强说的有一定道理。
那个年代,很多地方发现死亡乞丐以后,只要不能明确确定是他杀,一般都会当作无名氏自然死亡处理,直接火化。
这种尸体被江水泡烂的,本来就难以确定死因,一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作乞丐失足落水淹死处理。反正乞丐都是无名氏,也不会有家属来闹事。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发现乞丐重病要死在本地,甚至会设法将其移动到外地,因此还出过很多乌龙案件。

2007年新京报报道,一个年轻乞丐被陕西宁陕县民政干部扔到海拔1400米多高的秦岭山上,最终被冻死。这个30多岁的乞丐有病,当地民政部门本应该收容且治病,却直接用面包车丢到邻县的柞水县。负责的干部怕麻烦甚至没有将乞丐扔到县城的街上,直接丢在荒郊野外,导致乞丐惨死。最后这个小干部背了所有的黑锅,被判刑2年。
对于这个案件,发现乞丐尸体的柞水县也不惊讶,报道上说两县经常互相丢乞丐。
这种案件也不只是一两起。

2012年,安徽亳州市涡阳县18岁的少女小黎,独自赶路时遭遇歹徒的袭击和强暴,导致后颅脑粉碎性骨折(后歹徒逃到外地被捕)。歹徒施暴后,将重伤昏迷且半裸身体的小黎丢在路边干涸的沟渠里。
路过群众发现后急忙打电话报警,还找来东西为少女遮盖身体。
虽然围观群众认为少女还有气,赶来的民警和民政干部都认为是流浪女乞丐的尸体。他们对群众说要拉到火葬场,实际上是运到不到10公里的阜阳市太和县,丢弃在路边田沟里。这伙人也知道小黎没死,就算当作乞丐拉到火葬场也不能烧掉,只能乱丢到邻县。
当晚气温接近0度,本来重伤的小黎是必死无疑。然而18岁的少女生命力非常强,重伤加上低温折腾一晚上,竟然挺了过来。
直到第二天,路过的群众发现了还在喘气的小黎,直接拨打110和120。120赶来以后发现女孩只是受伤昏迷,急忙送到医院抢救。太和县警方则根据伤势,认定是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这事才彻底穿帮。
小黎最终被抢救脱险,因在低温中暴露时间过长,严重冻伤的部分脚趾和手指被迫截肢。
此事最终也是4个喽啰背锅,涉事民警和民政人员每人被判了几年。

当时的社评这么说:政府所以存在的理由之一,即是尽到对公民生命安全的保护责任,也正因此,民警与民政办人员的身上,本来应该维系着民众的信任!若非如此,也不必报警,拨什么110,有好心群众拨打120或直接送医,说不定小黎反能得到及时救治!没按程序处警,见死也不打120,公务行为逸出规定之外,视程序如无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弃自身职责如敝屣,把人到扔辖区之外田沟就算了事!这就是镇派出所及民政办的如意算盘。大不幸中之万幸,小黎是当地高中生,还能被邻县警方发现,还有同学报案,还有家人找寻……从而,恶行曝光!
其实,即便真是流浪女,临险也该得到派出所、民政办的救助,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即便真是流浪女尸体,也该得到派出所、民政办的妥善处理,人之为人最后的尊严,理应得到同类维护。但是,若果真是流浪女,又或鳏寡孤独——无依无靠,又或羁旅客子——无亲无故,临险,而又遇到这样的政府工作人员,是不是就将如在荒野,若在大漠,惟有自生自灭?若被一扔了之,即便身死,也不过就如一阵风吹过,转瞬,不留半点痕迹?思之,令人后背发凉!
以上说了这么多闲话,开始今天的内容。

2002年2月,中部省份的省会下属郊县,突然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焚尸案。
当天凌晨,环卫工人路过一座公路桥的时候,发现下面桥洞里面似乎有火焰。
环卫工人知道桥洞里面有很多垃圾,可能是被烟头不慎点燃了。
唯恐形成火灾,环卫工人爬到桥洞里,试图将火彻底扑灭。
工人突然看到垃圾中有一个树桩样的焦黑物,发散出刺鼻的焦臭味。
工人好奇的拨了几下,赫然发现这竟然是烧焦一半的尸体,头部已经骷髅化,非常吓人。
环卫工人被吓得差点跌倒,慌忙跑去报警。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确认这是一具焦尸。尸体没有被彻底烧毁,还有残存的衣服碎片。
根据破烂的碎片判断,死者是一个乞丐,年龄和性别都不详。
警方初步认为,可能是天气寒冷,乞丐醉酒后点燃垃圾取暖,不慎将自己烧死。
如果这只是一起意外事故,这么结案就皆大欢喜。
然而,法医的尸检表明,这是一起恶性凶杀案。
死亡的60多岁乞丐是被人用砖头连续猛砸头部,导致颅脑重伤。老年乞丐没有反抗,可能是在睡梦中被人偷袭。乞丐重伤后,行凶者将附近的垃圾堆在他的身上,浇上一些酒精后点燃。
老年乞丐伤重无力挣扎,最终被活活烧死。

在案发的桥洞中,警方找到了染着血迹的砖头,上面提取到一些指纹,另外还有几个明显的足印。
老年乞丐的遇害时间,应该是在前一天深夜。在夜晚,这个公路桥没有行人和车辆通过,并没有目击者看到行凶过程。
至于这个老年乞丐,附近居民倒是认识他。他在这个公路桥附近住了几个月,从没有听他讲过话,怀疑可能有精神问题。这个老乞丐不骚扰居民,平时以拾荒为生。
老乞丐不和人接触,想来也不会有仇人。
那么,为什么有人用如此凶残的手段,将老乞丐杀害呢?
这是一个无头案,警方连老乞丐的身份都搞不清,更别说搞清楚凶手的身份。
于是,这个案子暂时搁浅下来。
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仅仅一周后,省会竟然发生了类似案件。

一天清晨,有居民打电话到消防队,说有间废弃的民房着火。
消防队立即赶到一条偏僻街道,这里有一排废弃的民房,其中一间冒着烟。
消防员们迅速扑灭了不算大的火,却赫然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
消防员们也没有多想,认为是烧死人了。随后,他们赫然发现尸体的脖子是断的,是被什么东西切断的,头颅挂在傍边。
火灾不可能造成这种伤势,此事转交给刑警队。
现场的围观群众反映,死者是一个中年乞丐。
这排民房废弃很久,内部脏乱差,就像个垃圾堆。这几年,中年乞丐一直在这里居住。乞丐是个残疾人,双腿不能行走,只能用手爬行。周围居民见他可怜,经常施舍一些食物和零钱,没想到他竟被残杀。
尸检表明,中年乞丐死前没有做出抵抗,似乎是在睡梦中被人用菜刀猛砍脖子而死,整个脖子基本被砍断。
凶手杀人后又将垃圾堆在尸体附近,同样撒上酒精后点燃。
现场发现了一小瓶劣质白酒,可能就是纵火的酒精,在酒瓶上提取到一些指纹。
连续有两名乞丐遇害,刑警队将两个案件指纹进行比对,确定是同一人所为。
刑警们对凶手的动机迷惑不解,他为什么要杀死这两个乞丐?
如果说是寻仇吧?这两个乞丐没有任何交集,不可能得罪同一个凶手。
如果说抢劫吧?两人不是依靠乞讨赚钱的职业乞丐,一个有精神病,一个重度残疾,都是依靠要饭勉强活命,哪里有钱!歹徒既然都决定杀人了,为什么要对拾荒的乞丐下手?随便抢劫一个路人,岂不是能搞到更多的钱?
总之,凶手的动机不明。

就在省会刑警们迷惑不解时,第二个案件发生后10天后,邻市也发生了一起乞丐被害案件,作案手段非常接近。
这下警方终于重视起来,迅速成立了专案组。
专案组成立以后,稍微调查了一下。乖乖不得了,仅仅邻市一地,在短短4个月连续出现5起乞丐被杀事件。
有人说了,也就是说最近这起杀害乞丐案之前,邻市就连续发生了4起乞丐被杀事件,怎么省会的刑警一点不知道?
很简单,还是这句话,没把乞丐的死活太当回事。
之前几个乞丐死亡后都被焚烧尸体,当地都当作火灾意外来处理,并没有立案侦查。
直到最后这起案件,歹徒压根就没有焚烧尸体。受害人尸体上伤痕累累,一看就是被杀死的,才只能当作刑事案件上报。

这次遇害的是一个老年乞丐,被杀死在一条公路边的田埂中。
一个路过的群众看到了血迹和尸体,吓得急忙报警。
现场相当恐怖,有长达二三十米的血迹。法医认为,这个老年乞丐突然遭到菜刀的突然袭击,被砍中头部受伤。
随后老年乞丐凭借着求生欲试图逃走,被歹徒追上连砍几十刀,跌倒在地。
即便受了重伤,乞丐还是拼命爬行逃走,一共爬行了二十多米。残忍的凶手追着乞丐一刀刀的砍杀,最终将他活活砍死。
这个老年乞丐的身上,有高达六十多处刀伤,大部分刀伤深可见骨,可见凶手下手非常狠毒。
让警方奇怪的是,歹徒明明有时间焚烧尸体,却没有这么做,而是直接扬长而去。
警方认为,歹徒之所以一直焚烧尸体,主要是为了毁灭证据,不让警方找到死者身份和线索,同时用意外失火来误导警方。
歹徒现在杀人后连尸体都不烧,唯一解释是,他更加肆无忌惮了。

就在警方忧心忡忡的时候,该市又发生了第六起残杀乞丐案件。
这次是一个农用车司机报的案。
他开车中途尿急,在一个垃圾桶附近方便。小便期间,司机突然看到面前的垃圾桶下,有很多渗出的血迹。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司机打开垃圾桶一看,赫然是一具尸体。
这次遇害的是一个少年乞丐,大约十三四岁。由于长期营养不良,这个孩子看起来只有10岁左右。他是被人用菜刀从背后砍中后脑倒地,又被残忍的追砍了几十刀,悲惨的死去。
杀人以后,歹徒将尸体丢入这个大型垃圾桶,再不慌不忙的离开。
让警方高兴的是,这次的案件有一个目击者,路过的妇女张某。
出事时,妇女张某骑车带着2岁多的孩子回家。突然,张某听到路边有尖利的呼救声。她吓得急忙停下车查看,发现有个身材高大的乞丐,挥舞着什么刀具,追砍另一个矮小的乞丐。
张某以为是乞丐们在打架,吓得半死。女人胆子很小,加上又带着孩子,张某选择快速骑车离开现场。
1天后,张某听说有个小乞丐被人杀死。她也是有孩子的母亲,良心非常不安,最终选择跑到派出所提供线索。
张某表示,行凶的乞丐身高有1米8,留着一头长发和长须,穿着非常破烂的衣服,背着一个军用书包,穿着两只不同样子的鞋。
根据张某的描述,警方画出了这个乞丐的模拟画像,可惜不是太像。

到目前为止,仅仅省会和邻市两地,在几个月时间就发生了8起乞丐被杀事件。
专案组得到妇女张某提供的线索后,确定杀人歹徒就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乞丐。
这个乞丐最近就在邻市连杀了6个人,看来没有离开的意思。
社会上的乞丐数量,毕竟是有限,目前又有了模拟画像,想要在邻市找到一个乞丐,应该不太困难。
专案组得到上级的支持,立即组织大量警力开始在邻市全面搜索,务必找到所有的乞丐。
大概1天后,几个民警在城交结合部的公交站台附近,看到一个躺在地上的乞丐。
民警们上去盘查,这个乞丐丝毫不慌,只是装聋作哑不说话。
这个乞丐长须长发,个子很高,同模拟画像很相似,还带着一个军用书包。
民警没有被他的温和外表迷惑,对他的军用书包进行了检查,赫然发现一把带着血迹的菜刀。
民警们大吃一惊,立即制服乞丐,将他押上警车,后者没有抵抗。
被捕后,这个乞丐很不好对付。
他自称是湖南郴州人,叫做谭任华,30岁。对于刑警们的询问,他不是装聋作哑,就是胡说一通。
他说这柄菜刀,是在垃圾桶里面拾荒捡到的,不知道谁扔掉的。菜刀上面确实有血,他以为是鸡血,没当回事。
刑警可不好糊弄,随即对这家伙说了一些郴州方言,他根本听不懂,也听不懂其他的湖南方言。显然,他不是湖南人。
随后,专案组进行了技术分析,证明菜刀上的血迹,属于最后遇害的少年乞丐。
最重要的是,这个家伙的指纹,同现场歹徒留下的指纹完全吻合。
至此,证据确凿,怎么抵赖也无用了。
到了这种地步,这个乞丐杀手才表示愿意交代,说出了全部真凶。

他的真名叫做刘敏武,40岁,是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
刘敏武是负案在逃的杀人犯,已经流窜长达10年。
10年前的1992年,32岁的刘敏武杀死了村长10岁的儿子后,从老家逃走。
至于为什么杀死村长儿子?
刘敏武认为村长挡了他的财路,才下毒手报复。
专案组紧急赶赴这个国家贫困县,也是全国著名的四大黑枪基地之一调查,搞清楚了刘敏武杀人的动机。
松桃这里非常贫穷,而刘敏武家又是穷县中的贫困户。
他的父母生育了六个孩子,全家8口人挤在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破屋内,屋内只有一张床。
刘敏武说,自己有记忆开始,就基本没吃过饱饭,更别说上学。他只有小学两年级文化程度,基本不识字。
这么一个贫困家庭,还非常不和睦。刘敏武的父母都非常暴力,平时频繁殴打子女,夫妻之间也经常斗殴。
刘敏武的父亲经常和村民打架,甚至动刀子,动猎枪。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刘敏武自然也是暴力狂,从小同人打架。

1992年,刘敏武同村长有些矛盾。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主要是为了承包村里果园。
当时刘敏武已经30岁,还是一清二白,也没有能力娶媳妇。
仗着自己身材高大有力气,还同村长有点远房亲戚关系,刘敏武就试图承包果园。
村长开始是同意的,但没多久就反悔了。
原因也不复杂,刘敏武没有经济实力,承包果园来押金都付不出,等同于空手套白狼。
后来同村另一个比较有钱的村民要承包,村长自然就将果园交给了他。
在别人来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偏执的刘敏武却极为恼怒。
在刘敏武看来,自己只要承包果园就一定会发财。
村长这么做,就是挡了他的财路,不让他娶妻成家,永远一贫如洗。
刘敏武愤恨不已,咬牙切齿的酝酿报复。
不过,村长可不好惹。
在这种满村都是暴力狂的地方当村长,自然也不是泛泛之辈。村长是相当凶悍的人,平时身上带着刀子,家里几个兄弟也是如狼似虎。
如果刘敏武当面去砍村长,分秒被这家男人剁成肉酱。

刘敏武思索再三,决定对村长的小儿子,年仅10岁的儿童下手。
一天中午,刘敏武偷偷跟着出村玩耍的孩子。
到了一处没人的地方,刘敏武突然挥舞柴刀猛砍对方。
孩子被几刀砍伤后,哭喊着逃命。
刘敏武毫无怜悯之心,追上去将这个小孩乱刀砍死,孩子的一只手都被砍掉了。
让刘敏武没想到的是,他的杀人行为当场穿帮。
七八个在附近玩耍的同村孩子,意外目睹这个血腥的场面。这些孩子受了很大惊吓,哭着分头跑回村告诉大人。
刘敏武无法追杀多孩子灭口,这下就完了。
不要说警察要抓他,单单村长一家就会将他碎尸万段。
刘敏武吓得连村子也没回,直接逃走,随后10年再也没有回过家。

从1992年开始,他就在全国四处流窜。
最初刘敏武还试图打工,然而警方不断到工棚查身份证、暂住证,将他吓破了胆。
有一次,民警发现刘敏武一脸凶样,怀疑他不是好人,将他带到派出所盘问。
好在90年代警方技术落后,通缉令都没有全国联网,更别说指纹联网了,民警无法核实刘敏武的真实身份。
刘敏武谎称自己是打工的湖南农民,拉了几个工友和包工头证明,又出示了身份证。
当年的身份证还是第一代,并没有防伪功能,刘敏武这才侥幸脱险,被放了出来。
这次遇险后,刘敏武认为不能打工,不然很容易就被抓住。尤其是1995年出现了防伪身份证,刘敏武就难以依靠假身份证过关了。
另外,刘敏武这家伙好吃懒做,也不愿意过打工仔的艰苦的生活。90年代打工仔的生活比牛马也好不到哪里去,非常辛苦且没地位,刘敏武觉得吃不消。
于是,刘敏武慢慢开始以乞讨和拾荒为生,整整要饭10年。

根据刘敏武介绍,他之前好几年只是零星杀人,系统的连环杀人则是从2001年开始,前后持续不过1年多就被抓了。
刘敏武最初10年的乞讨生涯中,曾零星杀过几个乞丐。
当刑警问他为什么杀死这些乞丐,刘敏武说“看他们不顺眼”“觉得他们都是社会渣滓”“帮社会清理垃圾”。
根据刘敏武回忆,他第一次杀人是在90年代某一天。
当时他在河南某地流浪,主要在镇上一条街上乞讨,勉强能够吃饱肚子。
有一天,刘敏武突然发现,自己的地盘上来了一个中年乞丐。他觉得这个乞丐抢了他的饭碗,跑去驱赶对方。
对方开始可怜巴巴的哀求,说自己好几天没吃饭,在这里休息几天、吃点东西就走。
然而刘敏武让他立即离开,一分钟也不能停留。
中年乞丐有些恼怒“这里又不是你家?你凭什么赶我走?你别以为个子大就了不起,谁怕谁啊!你别吓唬我,你要是真的本事,也不会当要饭的!”

刘敏武大怒,没想到竟然被一个乞丐侮辱了。
他本来就是杀人逃犯,此刻顿时动了杀心。
当晚,他偷偷摸到中年乞丐睡觉的街边,捡起一块石头朝着他的头部猛砸了十几下。眼见中年乞丐不动了,刘敏武认为他应该是被砸死了,吓得当晚就逃离了这里。
至于中年乞丐是不是死了,刘敏武也不知道,只是觉得自己下手很重,对方应该活不成。
此次杀人以后,刘敏武开始有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他杀死村长儿子或许还能被判个死缓、无期,现在已经连杀2人,一旦被抓住肯定是死刑。
既然左右都是死,刘敏武还有什么好怕的,再杀一百个还是死刑。

刘敏武杀第二个乞丐,则是在几年后一个晚上。当时他睡在桥洞里,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个儿童乞丐在翻他捡到的一堆破烂。
刘敏武大怒,认为儿童乞丐在偷他的东西,捡起石头就砸。儿童乞丐吓得慌忙逃走,可惜人小跑的慢,被刘敏武几步就追上,砸的脑浆迸裂,死于非命。
事后刘敏武搜了儿童乞丐的身上,发现他没有拿自己的东西。
即便如此,刘敏武也认为他该死,审讯时对刑警说“人家说在乞丐碗里抢饭吃的人都该死,这话说的没错”。
从此以后,刘敏武就开始零星杀人的日子,只要有乞丐似乎得罪了自己,就将他杀掉。
只是,这些杀人还都是零星的,多少有点理由的。

刘敏武开始连续疯狂杀人,是从2001年开始的。
根据刘敏武交代,他流浪乞讨接近10年,感觉身心俱疲。由于常年要饭,吃不卫生的食物,露宿野外,刘敏武身体开始患病,体力衰弱了很多。
刘敏武认为这么下去也活不了多久,生活更是毫无意义,还不如被枪毙了痛快,至少不用受活罪。
这是,他不愿意就这么死,还是想通过杀人来报复报复社会。我过不好,也不让别人好。
只是刘敏武的内心深处,是极度自卑的。他不敢去杀普通的市民,更不敢去杀干部、知识分子,只能向同自己差不多的乞丐下手。
在2001年过节的时候,他在江苏某地意外的看到一对老年乞丐,在搭建的窝棚里面生活。这对年老的乞丐夫妻虽然落魄,互相关爱,老太还在为老头子捶腰。
这让刘敏武非常嫉妒,随后转而愤怒。这两个人就算行乞还可以互相照顾,自己是孤零零的过了这么多年,死了都没人管。
想到这里,刘敏武恶向胆边生,拿着一块砖头就冲入这个窝棚,朝着老头子猛砸。
老头子年老力衰,哪里是刘敏武的对手,没多久就被活活砸死,窝棚里鲜血和脑浆四溅。老太婆早就吓得魂不附体,腿都软了,无法逃走。
刘敏武转头又将老太婆砸死,随后搜到几十块钱的钞票,又一把火烧毁了这个窝棚,毁尸灭迹。

此后,刘敏武决定一路杀过去,走到哪里杀到哪里,直到被抓住为止。
随后他在周围几省游走,不断的杀死乞丐,就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到2002年被捕的时候,他自称这10年来一共杀死40多人。
由于刘敏武的记忆比较混乱,比较久远的杀人案件就记不清准确的地点和时间。
无奈之下,法庭只认定了他在2001年到2002年做的案件,毕竟时间和地点都可以查实。至于在2001年之前的十多起案件,法庭就无法一一查证了。
而仅仅2001年以后1年时间,刘敏武自称杀死了30多人,最终法庭落实了23起案子,共杀死22人,只有1人重伤没死。
即便如此,这也是非常恐怖的杀人串案了,放在世界范围也是可怕的杀人狂。

刘敏武杀死乞丐没有什么明确的动机,这让警方怀疑他的精神是否正常,对他进行了精神鉴定。
鉴定结果表示,刘敏武虽有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却不是无法控制自己行为。
刘敏武确实会出现无明确合理的动机、无法控制的暴力行为,但靠意志力是可以控制住的。
刘敏武选择不去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去疯狂杀人,显然就是故意杀人罪。
也就是说,刘敏武不是精神病患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2002年,刘敏武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刘敏武是个杀人逃犯,成为乞丐以后却逃窜了长达10年之久。
期间他多次被收容遣送,照常理来说应该早就被捕了。
这并不稀奇,看看文章开始的两起案子,大家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被有些人当作洪水猛兽的普世价值观中,有一段是全世界通用的:社会对待弱者的态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社会一定要为弱势群体保留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和尊严,这才是人类文明的本质之所在。人类的文明绝不是一味弱肉强食、歌颂强者,而是看这个文明有没有对最底层的弱者,有最基本的同情和保障。
衡量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最关键的不是看它多么富有,而是这个城市弱势群体活得有没有尊严。
如果做不到这点,这个城市或者国家就会演变为,由可怕的丛林法则支配的世界,变得冷血、卑劣、道德沦丧,最终成为野兽般的人吃人,也就不适合正常人的生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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