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宁波晚报】;
11月11日,海曙区集士港镇春华社区的居民陈老师从社工赵剑玲手里接过两本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证书。“这下,我和老伴终于可以放心了。”
这两本证书是陈老师和老伴胡老师的。今年7月底,陈老师联系社工赵剑玲,表示她和老伴想在百年后把遗体捐献出去,希望社区能帮忙联系“上门办理”。赵剑玲第一时间联系到相关部门,收齐所有资料,帮夫妻俩办理了相关手续。今年8月28日,陈老师和胡老师一起签订了宁波市遗体(组织)捐献登记志愿书。


早在20多年前,陈老师夫妻就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当年,陈老师向胡老师提到遗体捐献这件事,马上就得到了老伴的认可,并决定自己也一起捐献。但夫妻俩由于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办手续,现在空闲下来了,就想尽快把登记事宜落定。
“遗体捐献是为了医学科学研究,让医学院的学生更好地理论结合实际地进行学习。”陈老师说,他们夫妻俩非常清楚自己的遗体可能将会被用在各类医学教学上,但一点儿都不害怕。“为了医学发展,总需要有人付出。我们俩是经过慎重考虑做出的决定。”
平时,陈老师本人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累计献血20次以上,十多年前还曾获得过“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从小我就一直记着‘设身处地,想想别人’。”赵剑玲也表示:“陈老师虽然60多岁了,但心态非常年轻,积极向上。她还经常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生活中热心帮助有需要的邻居。”

“两位老师不想大肆宣传,只希望自己在走了之后还能为社会做点贡献。”春华社区党支部书记张传幸还透露,社区将继续以党建引领,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遗体捐献的认知。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杨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