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5年的工程款,终于拿回来了,要不是您,我们几十个民工兄弟都要吃大亏!”在原告某利公司负责人顺利拿到执行款后,他的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2021年底,一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我承办。看到原告提交的几乎全是在本子上手写的记录证据,理解难度大不说,最重要的是根本没有经过发包方确认,如何能够用于证明原告的主张呢?2022年4月,我组织了一次线上庭审。
“我们公司就是一个农民工的小组合,没上过什么学,记录内容确实比较粗糙。”原告负责人不好意思地挠头。原来,某利公司是一家在昆山成立的小微企业,主要业务就是在建筑工地上承包挖管道、挖井等工作,主要成本投入是人力,挣的也是辛苦钱。负责人通常做法就是拿本子粗略记录一下工程量。
在得知凭借潦潦草草的手写纸很难胜诉后,原告负责人说话有些语无伦次,“他们就是看我们没啥证据,才一直拖欠着不给我们付钱的”。
当事人挠头,我也挠头。第二次的线下开庭整整开了一下午。针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挖掘机费用及税费、相应逾期利息损失20多万元的诉请,被告某山水园林建设工程公司当庭提出答辩意见,“我方已支付11万元,其中包含了工程款、挖掘机费用等,且原告提交的手写验收单是其单方制作,我方从未进行过核验,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面对完全对立、无法调和的矛盾双方,我组织原被告一页一页核对证据,让原告讲清楚每一个数字背后的含义,在图纸上画圈、编号,终于把所有证据材料全部“解密”。最为关键的两份证据被精准锁定,一份是经过被告项目经理孙某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款项计算手账,一份是由被告工程师梅某在微信聊天中确认的挖掘机费用。
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前前后后四次开庭审理,案子还没审结,小插曲来了:我怀孕了!
妊娠反应强烈,原告负责人也看出了我身体上的不适,说他们可以再等等。但是想到在承办案件之初原告负责人就曾对我说过:“法官,我们这样一个小企业,现在已经面临破产倒闭,多少个农民工兄弟家里生存都要成问题了!”让他们“等”我于心不忍。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挖掘机费用共计103426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损失,由于双方未就税费进行事先约定,该诉请未获支持。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
(作者为昆山法院民一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