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殷学儒犯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春节至2023年2月,被告人殷学儒在担任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宁夏然尔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53.6523万元。


被告人殷学儒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为其进行了充分的辩护。相关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审理。案件将择期宣判。(宁夏日报记者 张涛/文 图片提供:银川市中院)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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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莹 监审: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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